广州有来自外地的清洁工漆女士近日向记者爆料称:自己2012年已经退休,但是由于缴费时间不够长,地税局又不让一次性缴费,所以退休了她还是没有
社保金拿。地税部门以此解释称:按照相关规定,退休后达不到缴费年限的,广东户籍和外省劳动者政策不一样。类似漆女士这类外省务工人员,只能退休后逐月缴纳社保费用,缴费满15年后才可以领取,其间虽然退休,还是不能领取
养老金。
粤籍外来工可一次性补缴
2001年10月,40岁的漆女士跟着丈夫从重庆来广州打工,成为天河区一名清洁工,一干就是12年。2012年2月,漆女士50岁,到了女职工退休年龄。“此前公司一有没有给清洁工购
买社保,2012年2月退休后我被单位返聘,继续当清洁工。”漆女士告诉记者说,退休这一年她和一帮同事为了让清洁公司给自己购买社保,同时将之前没有购买社保年份补上,多次往街道、地税局、社保局反映情况。
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今年4月漆女士和一帮工友终于有了社保,并且之前10年的工龄也都补上了。“由于社保才交了10年5个月,没有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我还是没有养老金,当时准备一次性缴纳5年的社保费用,以领取养老金。”据悉,类似漆女士这种情况的,其他清洁公司也有,不少清洁工成功申请一次性补缴。
按照规定,广州市职工养老金缴费年限为15年,到退休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本以为接下来一次性交清剩余5年的社保,就可以享受退休金,但漆女士又碰到了难题。
“地税局前几天突然来电话,说我们外省的劳动者不能一次性补缴社保,需要一个月一个月地交钱,而且由于我们已经退休,单位不再给我们交钱,社保所有缴费要自己付钱。每个月670元。”漆女士说,此前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她,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在广州缴费满5年以上,办理了视同缴费年限,同时在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到退休时养老缴费满10年不足15年,可以办理申请一次性缴纳不足15年年限的养老费,然后领取养老金。“本来是希望退休后一次性缴纳社保钱,直接回重庆带两个孙子安度晚年的”,现在要逐月缴费,漆女士感到很无奈。
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已经受理漆女士的“延缴人员一次性缴费申请表”。“她达到了延缴人员的标准,我们才受理的。”地税局工作人员说。
据悉,延缴的条件包括:申请人达到退休年龄,没有缴纳过渡性
医保,户籍不限。“但是她是外来工,没有达到广州延缴人员一次性缴费的标准,所以她虽然退休了,还是不能一次性缴费,需要每个月每个月地交钱。”
地税局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广州市延缴的具体规定,根据该规定,“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在广州缴费满5年以上,办理了视同缴费年限,同时在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到退休时养老缴费满10年不足15年,可以办理申请一次性缴纳不足15年年限的养老费,然后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仅仅针对广东省户籍的社保参保人,并不针对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所以清洁工中成功申请到一次性补缴的都是广东本省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