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朝安北路,一些祖庙片区保洁员向街道提出诉求,希望要回2011年之前被拖欠的社保费用。禅城劳动部门回应,保洁员社保系国家购买公共服务产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与员工协调处理,不排除走司法仲裁程序。
据保洁员熊师傅介绍,其在1999年在祖庙街道负责部分楼层的卫生,直到2011年,街道办才开始为他缴纳社保。虽说2011年至今的社保费都已缴纳,但他对于1999年至2011年这15年间一直没缴纳社保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觉得心里不踏实。“这15年,我们工资没加,社保也没着落。”据另一名徐姓员工介绍,2011年工人们曾就社保无法落实一事进行了停工,后经协商终于解决,街道办从2011年起开始为环卫员工缴纳社保。
龙阿姨今年已超50岁,按理已到退休年龄,但由于自己自1987年便开始做在祖庙片区做保洁员,至2011年,24年时间未缴社保,让她又不得不继续工作,她希望向上级反映情况来维护自身利益。部分工人告诉南都记者,昨日聚集讨说法的工人们,普遍工龄都在20年左右,近几年来向街道办反映很多次了,但对方始终未回应。
[回应]
2011年以前政府与保洁员不存在雇佣关系
南都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禅城区劳动部门。据相关负责人解释,“最早保洁员和辖区内居民发生雇佣关系,保洁员负责给居民打扫卫生,居民再给予报酬。”直到2011年,政府出面购买公共服务,并把这些工人的工作外包给特定的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为工人们购买社保等福利。“所以说2011年以前,政府不是与保洁员发生雇佣关系的主体,故无需负责其社保。”另据祖庙街道办综治维稳办相关人员,下一步将与这些员工协调,如有异议,可申请司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