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日前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依据公布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淄博市确定今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的基数。
单位职工以2013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4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上限为11913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14年度单位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按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年缴费额为2382。6元,
大额救助费统一按168元缴纳。市社保处有关负责同志特别提醒,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如单位瞒报、漏报或迟报职工缴费基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由于6月份要补1至5月份的缴费基数差,6月份暂停网上缴费,请单位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报当年缴费基数后,办理电汇或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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