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从4月1日开始进行社会医疗体制改革,由大病统筹和公费医疗过渡到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5月,北京市所有公务员也逐步告别公费医疗,加入到基本医疗保险中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为参加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个人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的大包干已经不复存在,商业医疗保险成为人们医疗保障的重要补充部分。
由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保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门诊、手术和住院费用。而大多数公司员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大额医药费用支出。因此目前各公司的医疗保险,都能一定程度地弥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缺陷。
以
友邦保险公司的产品为例,友邦提供的保障没有免赔额(即起付线),没有赔偿比例,100%全额赔付。并有效节省了个人
社保账户中的医药费余额;根据2001年保险年鉴的数据(含疾病和意外),大中城市的年人均门诊费用仅为122.70元,而人均住院费用6034.20元。一旦出现住院的情况,友邦全额理赔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