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中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到1310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日前,中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了解读,明确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包吃住”可视情况纳入最低工资。
解读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是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还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并且试用期期间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正式入职后约定工资的80%。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
劳动关系科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并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但传统意义的“包吃包住”在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要视情况而定。
如若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但如果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承担一定费用,且双方协商同意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那么最低工资标准就包括了上述费用。
此外,缴纳社保个人出资的部分,也可算入最低劳动工资标准里。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80%。
劳动关系科负责人还表示,如果劳动者未能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其他相关法规支付工资。比如劳动者因旷工或事假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因病或除工伤外停止工作,在其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享受正常劳动的各种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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