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珠海启用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
社保的标准。2013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65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4127元,金湾区(含高栏港经济区、三灶科技工业区)4073元。
据介绍,2013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2012年增长了624元,参保职工享受的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等部分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将相应提高。
由于缴费基数核定有所调整,月平均工资标准仅影响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以及失业保险上限,如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在上、下限内,则缴纳的社保费没有变化;如果按照
医保下限缴费的单位和职工,单位缴费将每月增加22.44元,个人缴费将每月增加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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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社保待遇标准变动情况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退休人员持有“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的最低保护线由194元增加到224元。
2.在职人员按下限标准缴费及按上限标准缴费的人员,其“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分别增加10—90元不等。
3.新参加医保在6个月以内的职工,住院费用最高报销额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增加3120元,达23325元;参保6个月以上至1年之间的职工,住院最高报销额度(在岗职工月平工资的15倍)增加9360元,达69975元。
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参保人一次性丧葬补助(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增加1872元,由12123元增加到13995元。
2.抚恤金(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增加3774元,由24246元增加到27990元。
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倍)增加3744元,达27990元。
2.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月生活护理费(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40%、30%)分别增加374.4元、312元、249.6元和187.2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幅相同)人均每月增加126.9元,达948.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