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江南六区被征地老年居民将被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参保缴费工作正在启动中,据悉,政策实施后,这类人群养老待遇水平将由每月245—385元提高到550元。据悉,被征地老年居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区域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六个行政区域内。198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间被征地,且于2013年8月31日前符合领取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人员,以本人自愿为原则,通过一次性补缴费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市里的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统筹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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