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贵阳市政府新闻办就2014年度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贵阳市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城镇职工最高可按10946.49元申报缴费,最低按1459.53元申报缴费。
缴费基数:下限1459元,10946元封顶
据了解,2012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396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99.67元。前不久,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786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48.83元(以下简称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
据此,贵阳市
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调整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4年度贵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300%,即10946.49元;下限为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即1459.53元。
贵阳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应按照本人2013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40%的,统一按1459.53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3年度省月岗平工资的300%的,统一按10946.49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且低于30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第一类:在保底线之上及300%之间
例如:贵阳市某企业职工刘正富,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500元,那么按规定,刘正富去年的月平均工资在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至300%即1459.53元至10946.49之间,应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五项。按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共计要缴纳缴费基数的41.2%(工伤除外),其中用人单位缴纳30.2%以上(包含
养老保险20%、
失业保险2%、
医疗保险7.5%、
生育保险0.7%、
工伤保险),参保者本人共计仅缴纳11%(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计算下来,单位每月要为刘正富缴纳社保755元,而刘正富本人仅缴纳275元。
具体为:今年,刘正富应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他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8%,其中,单位应给刘正富缴纳20%,即2500元×20%=500元,而刘正富本人仅承担8%,即2500元×8%=200元;
3%的失业保险,单位应给刘正富缴纳2%,即2500元×2%=50元,刘正富个人只承担1%,即2500元×1%=25元;
9.5%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给刘正富缴纳7.5%,即2500元×7.5%=187.5元,刘正富个人只承担2%,即2500元×2%=50元。
0.7%的
生育险,单位全部承担2500元×0.7%=17.5元。
工伤险,费率根据劳动部门行业标准进行划分,费用由单位承担。类别:一类:0.6%;二类1.2%;三类2.4%执行。
第二类:在保底线之下
举例:贵阳市某企业职工李方琴,虽然2013年她本人的月平工资才1250元(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修文和息烽外),但也得按照2013年省月岗平工资的40%,统一按1459.53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申报的最低下限)。
仍按以上方法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他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8%,其中,单位应给她缴纳20%,即1459.53×20%=291.9元,而本人仅承担8%,即1459.53×8%=116.8元;
3%的失业保险,单位应给她缴纳2%,即1459.53×2%=29.2元,她本人只承担1%,即1459.53×1%=14.59元;
9.5%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给她缴纳7.5%,即1459.53×7.5%=109.5元,她本人只承担2%,即1459.53×2%=29.19元。
0.7%的生育险,单位全部承担,即1459.53×0.7%=10.21元;工伤险,按一、二、三类来执行,也是单位全部承担。
计算下来,单位每月要为李方琴缴纳社保费即,1459.53×30.2%=440.77元,而李方琴本人仅缴纳,即1459.53×11%=160.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