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于昨日起至5月底,开展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稽核工作,涉及全市3200家参保单位。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包括农民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据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范围为蚌埠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
对于缴费基数如何确定?该负责人表示,参保单位需以本单位2013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参保职工以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据悉,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窗口,方便参保单位申报资料办理稽核。
“申报时,单位应如实填写职工缴费基数,不得少报、漏报、瞒报。对未按规定瞒报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该负责人表示,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单位,今年下半年,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上门进行实地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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