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调研座谈会在汉召开。
省发改委、省委政研室、省人社厅、省旅游局等部门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建言献策。据了解,《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文本初稿已修订完成,即将进行意见征求,有望在年内获批。
“一极三区”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
2012年,湘鄂赣三省政府领导签订了《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至今已在交通、水利、旅游、商务、文化等重点领域取得合作和成效。此后,我省牵头起草《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
据了解,该规划已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规划文本初稿,5月至7月又多次会同湘赣两省集中研究修改完善规划文本。“目前,规划初稿仍在修订之中,即将在国家发改委内司局及省部间正式征求意见,力争在年内获批。”
昨日,省发改委中部办副主任守同发介绍了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主要思路:战略定位为“一极三区”,即中国经济新增长极,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内陆开放合作先行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推进区域内社保制度一体化
会上,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先锋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区位相近、地缘相接、交通发达,人员在区域内的流动非常便利,区域加速融合。人员快速流动对促进区域内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发展提出客观要求。
王先锋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提取了四点建议:一是加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提高城市群就业吸纳能力。将就业目标纳入城市群的整体规划。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二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让已长期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对暂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使他们在流入地居住期间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构建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支持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为重点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四是搭建中部四省的合作平台,实现社会保险费率、待遇水平等关键问题的基本协调和同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节续办法,逐步建立城乡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实现城市群内社会保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把武汉打造为“引领区”
省委政研室副巡视员陈志勇则重点谈到了湖北在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中的定位问题。.
他提出,要把湖北打造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先行区”,重点强化和凸显湖北的交通和市场枢纽、工业化和城镇化高地、服务和创新中心、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示范区等四种功能。
他还提出,要把武汉打造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引领区”。比如:大力提升武汉城市圈发展水平;加快培育武汉城市圈次中心城市,减缓一市独大、次中心城市缺乏呼应能力的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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