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多得,退休更有保障。7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则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这意味着,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
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关键词:基数下限
社保月缴基数下限暂提至2820元
按2820元计算,个人每月多缴20元
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暂按2820元执行。
【算账】
某企业一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小张缴纳养老保险。下限调高后,小张个人每月须缴纳225.6元(2820元×8%),比之前(2564×8%=205.12元)多缴纳20.48元。
企业多缴的部分大于个人。下限调高后,企业每月须为小张缴纳564元(2820元×20%),比之前(2564×20%=512.8元)多缴纳51.2元。
【提醒】
考虑到各地私企均占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允许执行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省均工资地区,缴费基数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省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基数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关键词:基数上限
社保月缴基数上限暂提至14100元
按14100元计算,个人月多缴100余元
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则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
【算账】
某企业一直按照最高缴费基数为职工小李缴纳社会保险。上限调高后,小李个人每月须缴纳1128元(14100元×8%),比之前(12820×8%=1025.6元)多缴纳102.4元。
企业缴费也会上调。上限调高后,企业每月须为小李缴纳2820元(14100元×20%),比之前(12820×20%=2564元)多缴纳2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