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在小金、穆寨、仁宗、铁炉、秦陵等5个街道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试点期间的农村住房保险业务采取“农民自愿参保、政府补贴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保险费以户为单位,每年缴纳保费20元,每户保额15000元。对参保的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省、市、区财政分别每户补贴5元保费,参保户只需承担5元保费。保险期限从投保之日起计算,期限一年。在保险期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雪灾、风雹、冰棱、滑坡、泥石流、崖崩、地面沉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农民房屋的倒塌或损坏,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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