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了相对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覆盖面较窄、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林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就是构建城乡结构的和谐,中国的特殊国情就是城乡差距太大,农村贫困人民太多,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框架。”那么,如何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呢?
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农民纯收入较低,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上占主导地位,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
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目前我国还缺乏相关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全国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执行难度较大。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规范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各部门工作有法可依,防止出现推诿责任和越位现象。
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完善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以农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针对农村老龄化问题严重,探索建立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使农民老有所养。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有利于解决各社会保险政策之间的接续转移问题从而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水平。
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制度,建立起行政监管、专门监管、社会监管、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保障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严防出现农村保障基金的抢占、挪用等现象。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安全网”,它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有利于经济制度的发展,有利于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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