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正式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这项计划的核心是促进最终实现全民参保。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全覆盖为首要目标的基本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走向全民
社保的新起点,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将逐步跨入实现全民社保的新时代,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努力实现人人依法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社会理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首次发布的《世界社会保障报告》,在全世界范围内,只有少数国家建立了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仅局限于少数几个保障项目。全世界只有1/3的国家(占世界人口的28%)建立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涵盖国际劳工组织第102号公约所包含的各类社会保障分支项目。据估计,全世界只有20%的劳动年龄人口(及其家庭)真正被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所覆盖,实际享受到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如此,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数最多、保障项目基本齐备的国家,形成非常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能力日益增强,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起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编织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保大国,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在《
社会保险法》颁布并实施之后,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已经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近年来,我国各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进入快速成长阶段,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迅速增加。截至2013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2亿人,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98亿人,两者合计达到8.2亿人,比5年前增长2.7倍,总体覆盖率达到80%。城镇职工
医保和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68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8.02亿人,三项合计超过13亿人,即使扣除重复参保的一小部分群体,我国也已经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城镇职工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98亿人,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64亿人,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3亿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均连年显著增长。
但应当看到,目前我国实际与实现全民社保的远大目标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且参保质量也偏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覆盖范围来看,以养老保险为例,数千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被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和城乡居民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与在养老保险方面要实现基本全覆盖的目标(参保人数至少达到10亿人)相比,目前估计大约还相差1.8亿人,扩面任务非常艰巨;二是从用人单位为员工参保缴费来看,在吸纳就业方面作为主力军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和社会保险费率过高等因素,导致相当多的中小微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而不愿为员工参保缴费;三是从个人参保缴费意愿来看,个人缴费责任意识淡薄的现象比较常见,不少农民工、个体户以及城乡居民在年轻时不参保,等到40多岁以后才缴纳养老保险费,许多地区90%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每年只缴纳100元),还有一些居民没病时不参保,有病了才临时“抱佛脚”而要求参保缴费;四是从缴费情况来看,近年来参保人员中断缴费问题日益突出,每年都有3000万左右的已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其中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数比上年增长12.7%;五是从制度运行情况来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多数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去年接近1/3的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不抵支,也有超过1/6的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不抵支;六是从管理服务体制来看,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的状况依然存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在缴费标准、药品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差异和矛盾,不仅有损社会公平,而且造成跨城乡流动人口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的不合理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