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工因工厂足额缴纳社保
罢工事件起因是该厂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为1700名员工足额参加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足额参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企业缴费增加,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也相应增加,引发部分员工聚集。
该厂员工告诉过去采访的记者,公司原来按照每月1960元的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那时扣除个人缴交的“三险一金”后,他每月到手收入大约是3500元。但从今年7月1日起,该公司按照工人实际收入作为基数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样他7月份到手的收入变成了2800元。
“拿到工资条都哭了。”这名员工说,“7月份共上班27天,每天工作11个小时。”
当天下午,该公司提出,对员工个人增加负担的部分,将特别申请“额外补助款项”补贴给个人。此后工人复工。
造成员工在足额缴纳社保后情绪反弹的原因是很多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而是将未依法缴纳的社保费当作工资支付给员工。如今,足额缴纳社保后,员工到手收入大幅度减少,自然心有不平。
社保未惠及个人导致不少人不愿缴纳
今年以来,珠三角工厂因社保未缴和少缴问题引发的停工频频发生。此后广东省各地均加强社保征收力度,试图避免此类停工一再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皆利士公司开始为员工足额参保,未料引发员工反弹。
该厂员工称,“对于我们这些出门在外打工的人,我们真正关心的是我们能拿到多少,而不是养老社保缴纳多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多少。这些我们都享受不到。”
广东省目前的规定是,非广东户籍人口,若希望退休后能在广东领取养老金,则需要在广东累积缴纳15年以上的社保。在2009年出台社保异地续借的新政策之后,许多工人仍然不愿意缴纳社保。
“我们打工的,没有谁能够保证在一个地方干满15年,都是希望挣够了钱,就回老家。而且15年后,说不定政策又有变化”,该厂员工称,“住房公积金就更不用想了,我们在一线的工人,有谁能在这里买得起房子?”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额为标准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面对中山工厂罢工事件,法律制定者是否应该在事关民生法律起草和制定时综合考虑各类人群状况?社保的缴费基数只按央企和国企工资增长数为标准,未统计微小企业,但微小企业的员工工资不会有如此快速增长。那是否可以根据不同企业或员工收入来设置不同的缴存比例?让收入不高的人群既可享受社保待遇,又不会因为社保扣费而无法保障生活。此外,完善社保跨地转入以及社保政策的有效衔接也是务工人群关心的问题。
对于企业,在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时,是否做到了充分为员工宣讲各项保障?在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后,是否有其他途径让员工增收,保证其收入不下降?而员工将自己的声音传达给企业或社会也是很有必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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