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
养老保险与
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保险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
社保补缴社保转移】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优惠政策均不相同,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社保所在地进行咨询。
《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
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