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当月发放上月薪资,现在的薪资模式是:2薪资-3月份社保-2月份住房公积金,如何调整为:2月份薪资-2月份社保-2月份住房公积金?社保局那边是否可以调整?
答:我们公司每月20号发放上月工资-上月公司代扣的社保费用-上月公司代扣住房公积金费用。深圳社保局都是20号左右从先公司账号代扣社保费用(包含公司缴交和员工个人缴交部分),次月发放上月工资时,公司再从工资中扣回上月员工个人部分费用。以此类推~
社保局扣取费用都是当月中旬,公司薪资发放应该是企业制度规范的问题吧。选择扣除2月还是3月份社保是不是应该更改公司薪资发放模式?
可能是我有点没明白楼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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