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的唐先生1985年9月起在福建某轻纺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但该公司没有为唐先生办理医疗保险手续。通过法律援助,唐先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法院正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为唐先生补办医疗保险手续。
唐先生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为他补办医疗保险手续。并且该公司的年租金收入就有百万元,有能力为他补办医疗保险。
该公司却认为,公司在1996年停产后,将厂房出租收入用于支付社会养老保险和安置下岗职工及维持公司基本日常开支,由于无效益便无能力为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办理社会医疗保险。企业在停产期间,暂无能力和条件补办社会医疗保险手续。
双方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发生争执,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唐先生向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日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应为唐先生补办2001年1月退休后至2006年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目前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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