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全面实施覆盖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新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新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都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增加一种。
明年1月1日起,成都市实施医保惠民新政:城乡参保居民不另外缴费,患重特大疾病报销不封顶;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合法权益和就医治疗质量双提升。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在成都市区域内,700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无需再缴纳任何费用,患了重特大疾病后都能按照相关比例享受再次报销。
此外,重新修订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即将出台,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由三类增至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