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度碎片化、群体分割化等问题,近年来,山东采取有力措施,目前已实现以全省基本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等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提早实现了主要
社保民生制度从城乡二元体制到城乡统筹发展的根本性转变,也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了制度公平、标准公平、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建立起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同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参合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一定补偿,极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去年,我省开始探索城乡低保统筹,率先在资金筹集使用上实现城乡合并。
我省出台了《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现政策统一、救助标准统一。今年3月我省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