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芜湖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获悉,2014年10月1日起,芜湖市区单位职工和个人参保者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有调整。
据悉,省统计局已发布了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14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将以此作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请按时足额缴费,保障待遇享受。
据介绍,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所以本年度单位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1952元、下限为2390元。以职工2013年度的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保费,该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个体参保人员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选择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月应缴费796.80元;选择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390元)的,月应缴费478元。
市区个体参保人员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390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5.5%的,月应缴费131.50元;选择8.5%的,月应缴费203.20元。医疗救助金由个人缴纳,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23.9元。单位职工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个体参保者由本人按月缴纳;退休(职)人员按月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
另外,2014年度市区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人社部门核定的退休养老金为计发基数,计发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3984元执行。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涉及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同样按3984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