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驾驶员敬师傅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进入一家企业工作10个月,发现公司没有给他买保险。于是,他将这个情况反映到南充市市长热线,就在他反映情况的当天,接到了公司给他的电话,要求他把车钥匙交还给公司,并不允许他开车。
一个热线就让他“丢”了工作?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等呢?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郁闷:因一个电话暂时不能工作
来自绵阳的敬师傅是一位驾驶员,在今年的1月份,他通过正式招聘进入南充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顺庆分公司工作,平时主要是跑南充到南部线。工作近10个月,他发现公司一直没有给他
买社保。于是,他到南充市劳动局了解情况,被告知必须有劳动合同才能帮他解决问题。
“签了合同后,我本人一直没有拿到。”敬师傅介绍,近日,公司劳资科的工作人员问他,是否要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如果留在公司的话,将为他买保险。“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何签了合同,却一直不买社保。和我一起进公司的同事都有社保,为何我没有呢?于是,我就将情况反映到了南充市市长热线,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帮助。”
就在敬师傅拨打了市长热线后,他收到了公司的通知。“告知我将车钥匙交还给公司,并让我不要开车了。”敬师傅说,在入公司后,还交了2万元保证金。现在要求公司退还押金,却被告知“过后再说”。
市长热线督办:因员工未招满未买保险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市长热线科了解到,收到敬师傅的热线后,立即移交给南充市交通局进行交办。
经调查,在今年1月15日,南运集团顺庆分公司与敬师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其社保缴纳本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后30日内办理,但基于该线路驾驶员一直在招聘中,至今未招满员额,且驾驶员进出流动性大,为方便工作,计划在该线路驾驶员招满后,在年底前一次性为其人员办理
社会保险,以不影响个人利益为原则。
关于2万元安全保证金的退还,由于南运集团顺庆分公司与敬师傅双方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均未到期,敬师傅本人也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或自愿结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意向,在双方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单位不可能提前退还安全保证金。如果敬师傅本人不愿意再从事此份工作,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所交的保证金将按合同的规定退还。
记者调查
员工想辞职: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个电话就丢了工作?随后,记者来到南运集团顺庆分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本月10日,他拿到了敬师傅反映到市长热线的内容,文中敬师傅表示不想继续工作,并要求公司退还2万元的保证金。
“之前他找到我,表示不想继续工作,想辞职。”南运集团顺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公司角度考虑,建议他继续工作,当天他同意了。“没过多久,我收到了市长热线的通知,他表示不想继续工作,确实想辞职。担心他带有情绪开车,所以让他暂时把车钥匙交了,不要开车,这是从安全方面考虑。职工的保险属于公司应该做的,正式聘用的员工都会为他们买保险,并不会影响职工的利益。”
据该负责人称,目前,已经不考虑继续聘用敬师傅,将会和敬师傅解除劳动合同,敬师傅的保险,公司已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