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在各国均被视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有力政策工具,却也是最受争议、阻力最大的改革措施之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党中央已明确提出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延迟退休年龄改革关系着众多群体的切身利益,因而也引发了社会普遍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论。其中一个争论的核心问题是延迟退休对年轻人就业的影响,老人不退会不会抢了年轻人的饭碗?
简单来看,延迟退休年龄意味着一部分本可以提供给年轻人的岗位将被占用,或使严峻的年轻人就业形势更趋恶化,即所谓的“岗位占用效应”。
然而,是否应当进行延迟退休年龄改革以及如何改革,必须建立在对改革利弊得失全面而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实际上,延迟退休年龄对年轻人就业不仅具有岗位占用效应,还存在一种“岗位创造效应”。
我国现已成为了世界上
社会保险缴费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因需而被推高的劳动力成本已开始对就业率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从省级层面来看,各地缴费率和登记失业率开始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在延迟退休年龄后,由于在职者增加,待遇领取者减少,维持
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所必需的缴费率水平可以在原先基础上大幅下降。缴费率的下降意味着企业劳动力成本的减轻和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因而也将创造出一部分岗位。
那么,岗位占用效应和岗位创造效应孰强孰弱呢?
在仔细的理论模型模拟基础上,我们研究发现,从全国层面来看,岗位创造效应略强于岗位占用效应。这意味着如果政府利用延迟退休后社保制度内缴费者和领取者比例的改善来降低缴费率,年轻人就业岗位不会减少。同时,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就业岗位也并不是完全替代的关系。国内外许多研究表明,老年人的经验和年轻人的创造力都是社会发展重要的财富,企业不会因为老年人延迟退休而停止招聘雇佣年轻人。至少从全国层面来看,通过降低缴费率,现实中完全有可能找到一条既不影响年轻人就业,同时还能改善社保基金收支状况的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路径。
尽管从全国总体来看,延迟退休不会挤占年轻人的就业岗位,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完全不用担心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影响具有非常强的地区差异性。在东部沿海地区,如福建、山东、浙江省份等,服务业、中小企业、外向型经济和私营经济发达,这些部门对劳动力成本较为敏感,缴费率下降可以创造出较多的岗位,延迟退休实际上有助于促进年轻人就业。而在许多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省份,如山西、安徽、吉林、黑龙江等地,制造业、大企业和国有部门在就业市场中占有非常大的份额,这些部门对劳动力成本不敏感,岗位数量基本固定,即便缴费率下降也不能创造出太多岗位,延迟退休年龄的确可能导致“老人不退、新人没位”的状况。
因此,在延迟退休过程中应采取地区差异性政策,允许东部地区先行先试,而其他地区酌情择时推行,中央政府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地区就业倾斜政策。
而且,延迟退休应当和消除跨地域劳动力流动障碍衔接起来,促进中西部地区同东部地区的劳动力自由流动,从而在地域间实现岗位创造效应对占用效应的补偿。
此外,延迟退休年龄更应该考虑老年人就业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的就业意愿和能力。应当看到,我国老年人在退休后仍然承担了大量的家庭劳动,如日常料理、照看第三代等。这些劳动虽然没有统计在GDP之中,却实实在在地创造着社会价值,解决了在职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延迟退休年龄迫使部分老年人重回劳动力市场,如果他们不具备足够的劳动意愿和能力,那么其中大部分人将转变为失业人口,成为改革最直接的利益受损者。
在2000年前后,我国曾有大量中年以上职工在国企改革中下岗。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下岗职工没有良好的人力资本积累,市场薪酬已经低于公共
养老金待遇,产生了强烈的提前退休意愿,退休和养老金政策也已成为对这些老年就业弱势群体最重要的保护机制。延迟退休年龄改革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历史给这些人群带来的伤害和他们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