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自2001年征收社保费以来,社保基金征收逐年高速增长,至今年11月底,厦门市地税局累计征收社保费达1033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据了解,2014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已达2838元,整体水平居全国前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也提高到230元,是国家规定最低标准55元的4.18倍,为全省最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由最初的1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职工40万元、城乡居民35万元,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的经济负担。
据介绍,今年5月厦门市地税局开始全面负责社保费的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开启了厦门社保费“地税征收、社保发放、财政监管”的“五险统征、全责征缴”新模式。
2007年起,厦门推出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政策,2010年,又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至2014年11月底,我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0.88万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89万人,其中6.68万人已经开始享受退休待遇;在职职工参保人数达197.74万人,是2004年4月全面接收时(59万人)的3.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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