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发通知称,由于今年7月1日起,武汉市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标准,为稳定和促进就业,决定提高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时间也从7月1日起。
据悉,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18.56元提高到769.11元,其中,基本
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56.43元调整为537.46元;基本
医疗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129.71元调整为185.32元;
失业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2.43元调整为46.33元。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71.13元提高到412.84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仍为每人每月273.8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97.28元调整为138.99元。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据了解,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从2014年7月1日起均按以上调整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