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自2014年7月起,个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月缴费额将有所提高。
具体而言,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需最低缴纳464。8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需最低缴纳695。82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每月则需最低缴纳85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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