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郯城县财政局不断加强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了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五保供养为主的城乡一体、高效能无缝隙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积极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全县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600元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经审核,2014年上半年全县共有33238户、41098人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共有1670户2956人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近日,郯城县财政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782万元,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动态环境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水平。通过参保参合、大病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等医疗救助模式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4年新农合每位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比去年增加了40元,参合比例达100%。2014年上半年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共计160.09万元。
三是大力完善慈善救助水平。2014年上半年拨付临时救助20万元,救灾130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44.5万元;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费2.45万元。
四是大力提高城乡低保户和城乡五保户供养水平。2014年上半年城市低保发放资金447.97万元;2014年上半年农村低保发放资金2711万元,人均补差110元/月。郯城县财政拨付城乡低保户和城乡五保户补以前年度2012年7月-2014年3月免费电量补助资金644万元,全县共有40367户受益。据测算,全县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可领到补助款8.2元,本次最多可领取172.2元,切实减轻了低收入群众的电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