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月的低保金从350元一下子涨到588元,和城里人享受的低保标准一样,在生活上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日前,家住王店镇的低保户孙先生激动地告诉记者。从2014年11月1日起,秀洲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并实现城乡统一标准。这意味着,最大程度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的同时,真正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
据了解,在此轮低保调标中,城镇居民(无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8元;农村居民(有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8元,低保标准提标幅度达到68%,是近年来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涨幅最大的一次。这一转变,也消除了城乡低保人员在待遇上的差异。
由于提高了标准,秀洲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量大幅增长。“低保调标的政策是去年11月底出台的,12月发放该月低保金的同时,也按照新的政策补足了11月份的低保金。”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实施两个多月来,该区每月增发城乡低保金53。89万元。据民政部门测算,2015年,按现有低保在册人数全年城乡低保金发放将达到1600万元。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一直是秀洲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要的工作目标。”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新标准实施后,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全区统筹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工作,同时惠及了上千户低保家庭。
据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秀洲区从1997年起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居民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低保标准也不断提高,全区低保保障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为一大批困难群体撑起了保护伞,真正让社会救助成为困难老百姓所期盼的“及时雨”。“可以说,低保提标这一福利真正走进了老百姓的心坎里,犹如温暖的阳光照耀到贫困人群身上,尤其是为广大农村贫困人群拉起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网’。”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城乡一体、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和管理动态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是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程度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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