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获悉,为彻底解决城市低保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不公问题,省民政厅于2014年5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了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处理违规违纪人员90人,追回城市低保资金47。04万元。
根据介绍,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入户调查不深入细致,不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和漏保,以及对清理整顿、信访调查或随机抽查不负责任走过场,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层层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截至目前,共受理查处群众信件、电话反映“人情保”、“关系保”、“错保”120件。通过清理和规范,较好地解决了财产和收入核实难、补差设置不合理、动态管理难落实、“关系保”和“人情保”等问题。全省共清退和动态调整城市低保对象22479户、47725人(其中:清退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对象1762户、3876人,占当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总数的0。45%;动态调整补差标准和进出20717户、43849人,占当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总数的5%),新纳入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9511户、22210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应退尽退,促进了公开、公平、公正,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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