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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交医保不交社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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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0月15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止,办理2013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
  如果您是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您办理社保,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此,只交医保不交社保也是不行的。
 
  但是,如果您不是在单位上班的职工,那么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参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种,其他三种保险基本不能办理!
 
  城市案例:
 
  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0月15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止,办理2013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条件和对象
 
  1、已参加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2、原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未办理2012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
 
  3、新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设1200元和800元两档,两档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保待遇相同但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有所差异,城乡居民可以选择其中一档参保缴费。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可享受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筹资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400元,市、区财政各补贴400元;
 
  2、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筹资的,城乡居民个人缴纳200元,市、区财政各补贴300元;
 
  3、城镇非从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
 
  4、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收入农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三、参(续)保办理流程
 
  (一)续保人员
 
  符合续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直接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与扣缴账户至本市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事宜,同时可至规定地点(详见参续保办理地点,下同)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也可携带本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或社会保障卡(含市民卡)至规定地点办理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手续,并可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二)首次参保人员
 
  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照一张,至规定地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领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同时可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也可在规定地点办理参保资格审核,领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并自愿选择一家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扣缴账户至本市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手续。
 
  (三)免缴人员
 
  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至规定地点办理参(续)保手续。
 
  四、参(续)保办理地点
 
  1、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
 
  2、城区医保经办机构;
 
  3、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含杭州市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大厅、杭州市医疗保险城北服务大厅、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市医保局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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