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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企业按缴费能力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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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认定工作主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人员及工资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缴费能力认定。凡生产经营正常、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定为一类企业。
  日前,任城区首次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已全面结束,将企业缴费能力分为一、二、三、四类企业,自此,企业可以按缴费能力进行缴纳社会保险
 
  据介绍,认定工作主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人员及工资情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缴费能力认定。凡生产经营正常、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定为一类企业;凡在职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但12个月内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能够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认定为二类企业;凡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且一个年度内连续4个月或累计半年不能为在职职工发放最低工资的,认定为三类企业;已宣布破产的企业、连续一年以上停发在职职工工资的,认定为四类企业。一类企业必须按规定一票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二类企业可按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顺序依次选择险种缴纳,三类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内可单独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四类企业可单独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办理退休手续。截至目前,全区完成企业认定821家。
 
  据介绍,今后,任城区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两次企业缴费能力认定,企业缴费能力认定类别有效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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