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养老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集中统一核定和稽查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今年呼市参保单位将逐月申报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月一申报,一月一建账。在缴费基数核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核定材料的,以及不配合核定建账小组及时开展核定工作的,可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基础上,按再提高10个百分点的标准直接核定其缴费基数。
凡是参保单位没有设置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账簿的,账目混乱、原始凭证不全、难以计算缴费基数的,伪造或故意毁灭有关账册、凭证的,拒不提供用工人数、工资总额、财务报表等资料的,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实际相比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在无法准确确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情况下,暂按高于规定下限10个百分点核定其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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