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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奇事:一村民死亡5年,社保金还一直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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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参保人员死亡多年仍然在领取城乡养老待遇,经过核实,发现确有其事。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稽查科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对绍兴市社保局提供的2009年至2014年10月市殡仪馆火化数据与当时在保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比对。
  “我爷爷去世5年多了,社保部门发来通知说爷爷的社保金还一直在发放,真是太奇怪了。”日前,柯桥市民裘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遇到的稀奇事。
 
  人已死亡,社保待遇未终止
 
  今年1月初,裘先生收到一封来自绍兴市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查科的信,信中说裘先生的爷爷于2009年过世,但经稽查核实发现,他的社保待遇终止手续未曾办理,希望裘先生家人退回5年来多发放的社保金。
 
  “我爷爷2009年去世后,这么多年家里人从来没有领过社保金。”裘先生说,当时爷爷去世后在村里开了死亡证明,然后到殡仪馆火化,身份证也在当时注销。按照农村的习俗,社保的存折也在死后烧掉了。“但社保部门说爷爷的社保金一直在发放,我们没领取,这笔钱很有可能就在银行里。”裘先生说。
 
  无独有偶,市民李女士也收到和裘先生一样的信,母亲死亡4年了,养老金一直在发放,可李女士家人也没领取过。
 
  一查,类似情况竟超百例
 
  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查科相关负责人张女士说,他们是2014年1月接到群众举报,说有参保人员死亡多年仍然在领取城乡养老待遇,经过核实,发现确有其事。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稽查科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对绍兴市社保局提供的2009年至2014年10月市殡仪馆火化数据与当时在保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比对。
 
  “通过比对,我们发现还有100余名参保人员死亡后养老待遇仍然在发放。”张女士说,死亡后仍在发放的养老待遇涉及险种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死亡时间主要集中在2009年。
 
  发现这一情况后,柯桥区社保局及时中断这些人的待遇发放,同时发出告知信请其家属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明明人死亡,身份证也注销了,为何社保待遇还能发放。记者了解到,社保发放都有一个个人银行账户,按照绍县政发[2009]48号文件《绍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有关人员应携带相关证件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很多死者家人都不知道要办理终止手续。
 
  也有市民问,即使家人不去办理社保终止手续,难道社保部门就不知道这个参保人死亡的信息吗?张女士表示,目前他们的数据和公安、民政没有实施共享,所以无法知道参保人死亡的信息,“同时,有些早期火化数据不够准确,我们也无法通过比对发现。”
 
  如何消除这个信息盲区?
 
  记者从相关村居、社区了解到,居民如果正常死亡,死亡人家属要到村居、社区开具死亡证明和死亡跟踪单,死亡跟踪单一式三联,一份留底给村居、社区。家属凭这张单子领取丧葬费、注销身份证、户口本等。至于去不去办理社保终止手续,有些村居、社区统一会帮忙办理,有些则并不负责此项服务,至于参保人家属去不去办理,就无人得知了。
 
  目前民政局核发丧葬费、公安部门注销户口,但这两个部门的数据和社保部门并不统一共享的。“除参保人亲属主动来办理社保终止手续外,我们采取每月通过绍兴市殡仪馆的火化数据进行比对。”张女士说,为了减少盲区,近几年来他们每年要对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资格认证,这样能在一年内发现参保人死亡信息;同时目前各村居社区基本配备了社保协理员,让他们及时掌握所在村居、社区参保人死亡信息。
 
  “但这个张网还是不够全面,我们也希望实现大数据信息共享,这样就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张女士说,目前公安户籍信息最为完善,如果公安户籍部门能把死亡注销户口身份证信息与他们共享就最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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