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上杭县516名就业困难人员喜领201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对我们这些下岗职工来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真好!有了社会保险补贴,接续社会保险就不用发愁了。”这是闽西上杭县下岗失业人员的共识。“自从下岗失业后,年纪大了,找个稳定的就业岗位很难,只能打打零工,或摆摆地摊,或踩踩三轮,用以维持生计问题,收入很不稳定,高时,每月2、3千元,低时,只有千来块钱,如果每月要拿出300多元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收入低时就难以维持生计了,现在政府每年给予1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每月就减轻了100元的负担,这样就可以承受得了了,就不用中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社保补贴真好!”原上杭县林化厂下岗的傅先生在领到县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社会保险补贴后专程到上杭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中心窗口向工作人员表达了他的谢意,说出了肺腑之言。“是啊,要没有社保补贴,我们夫妻双下岗。这还不算,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前年,我爱人又患上不治之症,每年光治疗费就是十几万,现在全靠我一人打另工挣钱养活一家人,还要供孩子上学,要没有医疗保险,哪有钱治疗?也幸亏没有中断医疗保险,否则,就只能等死。尽管两项社会保险缴费每年夫妻俩人要七、八千元,但两人有了2400元的社保补贴,也算减轻了许多负担。衷心感谢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保补贴,救了我全家!”接着傅先生的话音,又来了一位原在国有企业上杭造纸厂的下岗职工郭文发进门就先表感谢。
为了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等各种形式实现再就业,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上杭实际,闽西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于2014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由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县人社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审核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出台后,通过政务公开栏、上杭县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和上杭县有线电视进行大力宣传,把优惠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就业困难人员也在高兴地奔走相告,前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到地税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缴费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贴对象为:1、城镇“4050”人员,即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6、被征地农民。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上杭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人员;二是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失业、登记求职或灵活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三是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年及10年以上的人员;四是2014年由个人自主到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已缴纳201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未享满三年社保补贴的(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原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不受此限),每人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750元;已缴纳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每人给予医疗保险补贴450元。凡属社会保险补贴对象随带《就业失业登记证》、201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帐单原件及复印件(或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收据)、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申报,填好相关表册。申报和审核工作已于元月底前结束,社会保险补贴正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春节前已全部发放到就业困难人员手中。据统计,该县共为51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201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