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表示,山东的国资国企改革首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省
社保基金。
张新文称,30%省管国有资本划转到社保基金理事会之后,成为社保资金的一部分。同时,山东省国资委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作为出资人,对省管国有资本进行管理,形成股权多元化的局面,也将推动省管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省管企业的利润将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这也有助于社保基金实现增值,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去年山东成立了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
根据《方案》,山东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工作,将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操作实施。划转范围为:省属国有企业,包括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的企业。
划转将分为三步走:第一,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待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登记成为适格法人后,省政府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第二,分步办理划转相关手续。根据省属企业改制情况、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进展,分步办理划转手续。首先对已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等单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向省政府提出申请并按批复办理划转手续。其次,省国资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建,并及时将30%的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理事会。
第三,逐户完善相关手续。按照成熟一户、完善一户的要求,对完成划转的企业,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划转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678亿元,同比增长6.02%;实现利润523亿元,同比增长44.48%;资产总额达到25821亿元,同比增长13.49%。其中,省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609亿元,同比增长5.91%;实现利润172亿元,同比增长96.86%;资产总额达到13486亿元,同比增长11.31%。省管金融投资企业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分别增长27.28%、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