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不要划拨国资填充社保缺口,与其说是基于社保的属性,不如说是基于国资的公共属性,这是一种基于历史事实的现实主义选择。
付克友成都商报评论员
3月22日,“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在北京举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演讲时表示,必须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保缺口,只有这样才有条件把社保费率降下来。他强调,社会保险的属性是保险,必须坚持精算平衡,而大家却往往认为社会保险的属性是公共财政。
社保费率过高,是前不久全国“两会”热议的焦点;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保缺口,降低社保费率,在某种程度上已成社会共识。不过楼继伟的出发点却有所不同,他认为,社会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理论上说这当然没错),要调动当代人的积极性,强化个人责任,要精算平衡,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因此,要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而不是划拨公共财政来弥补缺口。
不难理解,楼继伟身为财政部长,站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当然是要捏紧公共财政的钱袋子。问题在于,社会保险因其名为“保险”,就只具有“保险”属性吗?它真的不具有公共财政属性?
的确,在我国针对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的收费,被称为“社会保险费”,但也只是一种称谓而已。第一,它冠名“社会”,与私人保险、商业保险显然不同,公共性质存焉;第二,它未必就只能以“保险”命名,因为我们叫它“社会保障”更恰如其分;第三,它未必就真的是“费”,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更像“税”。
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设有社会保障税这一税种。中国名义使用“费”的形式,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但是这并不能因此否认社会保险费具有税的性质。很简单,它和税一样,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征,不缴不行。而针对某种社会公益事业的“收费”,往往是对提供服务的一种标价,享不享受服务可自愿选择,而享受服务者才需要付费。当然,中国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账户名义上完全归个人所有,多交多得,有“费”的特征,但统筹账户却很难拿“费”来解释。另外,社会保险费,在各省虽然筹集和发放标准不尽相同,有别“税”的统一性,但是很多地方也是税务机关在征收。从资金管理上看,虽然社会保险费一般不直接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却是由政府部门在进行管理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