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接续
社会保险小额贷款首批借款合同签字仪式在洛阳银行总行举行,13名符合条件的客户代表在现场签订了借款合同。
个人接续社会保险小额贷款业务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服务民生出发,与洛阳银行共同推出的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一项民生工程,通过贷款解决年龄较大、收入不稳定、家庭困难人员无法缴纳社会保险问题的一项创业型业务。
凡具有洛阳市城镇户口的原国企改革过程中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低保人员、军烈属、残疾人等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已参加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满15年的均可申请个人接续社会保险小额贷款。
贷款人员各年度缴费均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核定,其中本人承担个人账户部分,存入
社保局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其余部分可以办理助保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是6年,最长不超过8年。还款期原则上是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还款利率按优惠利率执行,单一合同项下不允许提前部分还贷,可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
借款人领取
养老金后进入还款期,依据制订的还款计划按月从借款人养老金中将应归还贷款本息由市社保局直接转入还款专户,养老金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养老金剩余部分应不低于洛阳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0%。
洛阳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洛阳银行的相关网点申请办理助保贷款,相关机构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电话通知申请人携带所需证件到洛阳银行相关网点办理助保贷款手续。目前,洛阳银行共有23个网点可受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