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让失地农民更具幸福“获得感”?我县2004年起试点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至今已有10.5万人接轨社保。
“比种地收入更稳定,有养老和医疗保障,生活真不愁了……”前天,高新区海北村村民崔广全的一番话,晒出了失地农民的幸福生活。
日前,记者在高新区海北村目睹了这样一个画面:一位失地老人手牵着小孙子,漫步在林荫大道旁,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这里的失地农民,逐步向居民转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住公寓、进工厂、开店铺,过着幸福的康居生活。
5年前,高新区园庄村村民赵宝银的土地被征用,成为失地农民。由村委会按照征地农民补偿标准,为他交足了22800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费用,同时,集体统筹1万元。同样,他失去土地的老伴张宝兰也由村委会从征地补偿中于当年交足了“新农保”费用,儿子、儿媳在上海打工,也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没有土地的赵宝银和老伴住着自己建设的400多平米的漂亮小洋楼,在房子旁边经营了一间近30平米的小型超市,卖日用百货、零食等。用赵宝银的话说,小店虽然不大,所得的收入够补贴家用了。赵宝银还拿出老两口的新农保领取证,高兴地对记者说:“现在每人每月可以定期领取350元生活费,两人加起来就是700元,再加上小店的收入,现在的生活真不愁了,这比过去辛辛苦苦种地好多了。”
在园庄村,像赵宝银一样住着小别墅的村民在集中居住区有200多户,他们都和赵宝银一样,是村里的失地农民。
据了解,我县从2004年开展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以来,至今已有10.5万名失地农民接轨社会保障,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已经从各类社会保障中有了“获得感”。
在园庄村的一条街道上,记者遇到了打扮时尚的村民张小琴。张小琴今年刚三十出头,她和丈夫在村里做个体经营,工业园区用地后,失去土地的她就和丈夫专心做起了生意,家中除了孩子外,都接轨了社会保障。两个老人到了退休年龄,多了一项固定收入——新农保养老金。她说,自己和丈夫按照政策用征地补偿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到退休时两人就可以按月领取比“新农保”高一点的养老金了。这样一来,一家人都解决了后顾之忧。
位于高新区的园庄村的绝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据园庄村负责人介绍,全村农林集体用土地5500亩,被征收超过5000亩,全村4000人失去土地走进企业务工,或者外出务工。全村60周岁以上男性和55周岁以上女性统一对接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6周岁以上人员对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村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各类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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