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稳妥地开展业务下沉工作。为方便居民充分享受医疗待遇,我县共设置定点医疗机构400多处,其中县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7处,民营医院2处,乡镇(街道)14处,村级422处。针对居民医保点多面广、方便群众和保障基金安全的实际,结合社保业务下沉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社所作用,建立起县管乡、乡管辖区的“金字塔式”管理模式,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选调热爱社保事业、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人社所,配备相应管理和业务经办人员,明确其参保缴费、运行管理职责。目前,全县上下基本形成了机构齐全、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精干高效的居民医保工作管理网络。
二是加强业务经办培训工作。社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员广,特别居民医保更是涉及到全县60多万居民的切身利益,但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都是初次接触居民医保工作,不仅是要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的问题,还要熟悉卫生医疗相关知识,该局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印刷培训材料,组织网络人员、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多次召开业务经办培训会,集中培训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掌握居民参保缴费、具体业务经办和本辖区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全县各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已基本具备业务经办能力,县直医院1月初,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月初办理报销业务,全县居民医保工作正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全面部署安排了总额控制工作。按照《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县按照“总额控制、按月预付、年终清算、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工作,调动和发挥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服务”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疗保险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2015年3月初已制定出台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方案和各乡镇(街道)居民普通门诊总额控制方案,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相应制定了总额控制年终清算考核指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