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
社保卡管理数据库,快速推进我市社保卡发放运行,同时全面掌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和劳动者就业及社会保障情况,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3月24日,市人社局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社保卡信息采集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包括就业服务、劳动合同管理、职业资格、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的集成电路卡(IC卡)。社保卡具有“一卡多用”和“全国通用”的特点。“一卡多用”即所有拟进卡的业务都放到一张IC卡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劳动者只发行一张卡;“全国通用”即社保卡作为行业性IC卡,在全国其他发卡地区也能使用。
社保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及金融应用两大基本功能。人社部门的应用包括信息记录、身份验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
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发放(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各类扶持政策补贴将发放到社保卡上)等基本功能,并将逐步拓展到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功能;金融应用具有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包括工资发放、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在社保卡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加快推进社保卡发行应用,到今年年底争取发放社保卡234万张,力争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和启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60%的功能。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每年报送一次其上一年度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对书面材料进行核查的行政执法活动。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是为了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了解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发现、纠正用人单位与法律、法规不符的做法和行为,帮助用人单位避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劳动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登记缴纳情况、工时休假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情况等劳动用工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我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已达到规范化标准,具备公共服务能力。为了方便用人单位参加书面材料审查工作,各用人单位就近到所在辖区的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就可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开封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公告已在报纸上刊登发布,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将逐户上门通知,各用人单位要按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通知的时间按时报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