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和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500元。南都记者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三类人员本月底即可以按照新标准申请今年度第一季度的补贴,申领单位和个人最快在4月份就可以领到增加了的补贴金。
根据市人社局发出的《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补贴等补贴标准的通知》,这500元社保补贴其中包括养老保险补贴310元、失业保险补贴6元、工伤保险补贴14元、医疗保险补贴(含综合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贴)170元。而岗位补贴标准按原规定执行,即按每人每月400元保持不变。
《通知》同时还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规定将原来的每人每月252元调整为按参保险种组合方式分为每人每月320元、385元和465元三个档次。
“我们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到小微企业就业。”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社保补贴申领对象是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领;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对象是个人,由个人提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