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到8月31日,亳州市将对领取社会保险长期待遇的资格进行认证。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市属单位参与此次认证的人员共计3700余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将暂时停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据介绍,参加此次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包括在市社保局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工伤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及因工或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认证时只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社保局三楼社保服务大厅办理认证手续即可。
因病住院、高龄或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可由其亲属先行代为办理资格认证,然后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将统一上门进行信息采集。
亳州市退休人员在市外居住的,收到社保局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后,要在5月1日到8月31日期间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与认证。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天津、湖北、广东、西藏、甘肃、青海6省市为部分地区先行入网,所以在上述省份没有入网地区的异地居住人员还将采取纸质认证方式,由本人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持身份证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服务机构协助认证,经审核认定后在8月31日前,邮寄到市社保局稽核科。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本次认证时间为4月1日—8月31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将于认证结束次月暂时停发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另外,市外退休在亳州市长期居住的人员,可持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发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于5月1日到8月31日期间就近到亳州市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协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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