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我市实行大病
医疗保险制度,获得群众一致好评,让广大参保患者受惠。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
医保报销业务,简化办理流程,市
社保局于5月12日建立了驻院代表制度,以这创新服务形式将医保服务延伸至病房,把医保服务送上门,拉近了医保工作与群众的距离,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践行
社会保险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目前,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均有驻院代表,他们的工作职责包括为参保人提供住院探访、社保政策宣传、医疗保险业务指引、医疗保险转介或代办服务等。每天都能看到驻院代表们穿梭在病房中为群众提供医保服务,为群众解答社保相关问题及疑难,避免了群众因咨询需求到前台的来回奔波。同时,驻院代表提供代办转院、代办特殊门诊申请等服务,为群众办理相关医疗保险业务提供了方便,实现了医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为群众服务。
自开展驻院代表服务以来,不但让广大群众受惠,还有效实现了医保服务职能的延伸,加强了医、保、患三者之间的沟通,减少了基金的不合理支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