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公约》三方研讨会上了解到,我市是全国
社保经办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各项指标都超出国际劳工组织第102号公约规定的水平,跻身社会保障发达国家行列。
目前,全市城乡基本
养老保险覆盖率98%以上,职工基本
养老金替代率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85%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控制在75%以上。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工伤保险根据一至四级伤残等级,按月支付的伤残
津贴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0-90%。女职工生育或流产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
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将
社会保险制度由职工向居民,由城镇向农村,由本地人口向外来人口拓展,构建了多险种、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一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也走在全国的前列,市社保征缴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标准化建设新路径,并以打造标准化经办服务平台和标准化网上办事大厅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保经办标准化窗口试点;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服务向企业、高校、社区、银行“四个延伸”,实现基层平台服务功能的全覆盖,努力打造示范窗口体系。目前,市社保征管中心已经基本实现了“业务管理标准化、经办服务规范化、财务管理精细化、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