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freeter”咨询:我们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都交了社保,却不能办理生二孩手续。前段时间我去村委会办理生二孩手续,碰到了这样的问题,说只有一方退出后才能办理,难不成计划生育还跟社保有关系?
原金华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答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已生育一个女孩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如果该网友夫妇双方已经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就不符合《省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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