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召开。2014年,我市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29项指标任务,其中17项指标超额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五个险种基金征缴收入等8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入全省前5名。
会上透露,2015年我市社保待遇水平将继续提高。从1月1日起,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已相应提高,2015年7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100元/月。
■就业创业4省级产业园实现劳动力“家门口就业”比重全省排名第一
就业工作方面,2014年清远实现了全省排名两项第一、一项第二的成绩。即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151.56%,全省排名第一;4个省级产业园吸纳劳动力“家门口就业”比重达83%,全省排名第一;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1.19亿,同比增长169%,全省排名第二。
为了促进就业,我市对2014年回清远报到的6544名高校毕业生全部进行实名登记,并对639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并提供就业援助。同时通过市内招聘会和“走出去”招聘等方式,促进劳动力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但目前我市也遇到“招工难”、“找工难”问题。会上,市人社局局长梁思提到,我市可供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已不多,外省、市来我市务工人员也逐年下降,周边的省市甚至已实施“用工争夺战”。
为此,2015年我市将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扩容提质进程中进一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优先引入吸纳就业岗位多的企业落户清远。利用政企沟通平台,助政府重点扶持的百家企业解决招用工问题。
另外,将把吸引高校毕业生返清或来清就业作为人才兴市重要工作,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做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等服务工作,多举措稳定就业局势。
■待遇提高2015年起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55%
社保方面,2014年全年企业在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增加6万余人,参保率达到86.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实现全民医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职工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人均月退休养老金已达1690.74元,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则由65元/月提高到80元/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16万/年提高到18万/年,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别达到50万元/年和60万元/年。2015年,我市社保待遇水平再次提高,1月1日起,清远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已从50%提高到5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已从18万元/年提高到20万元/年。另据透露,今年7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