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消息,本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和创业培训结业并自办实体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将上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月320元调整为330元。
根据《关于公布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15年4月1日起,2015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下限)调整为2697元/月,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参加职工
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印发〈苏州市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决定调整两类人员的
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从2015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月320元调整为330元,其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由每月400元调整为410元;创业培训结业并自办实体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从每月775元调整为每月876元;以个体工商户方式参保的,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从每月574元调整为613元。
2015-04-29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