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裕安区再次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800元的对象户提高至低于2040元的对象户。享受低保人员的补差标准是:a类对象由150元/月/人提高至170元/月/人,b类对象由110元/月/人提高至125元/月/人,c类对象由80元/月/人提高至100元/月/人。新的保障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补差的低保金将于近期通过“一网联”系统打卡发放。
年初,裕安区民政局安排30万元的专项资金为324个社区、村(居)按照“六统一”标准制作并安装了不锈钢玻璃门窗式的“低保固定公示栏”,在直观且快捷的社会监督下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今后,该区将严肃低保听证会制度,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落到实处,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