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去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实现居民全覆盖,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半年完成目标。公平普惠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城乡居民尽享发展成果。
今天是嘉祥县汤东村农民汤华鲁出院的日子,并轨后的居民医保,让在济宁市人民医院住院的汤华鲁一家得到了实惠。
汤华鲁表姐孔翠翠说,住院一共花了8万1,刚刚报了5万2千多,其中居民医保报销了3万5,大病救助报销了1万6,门诊上报销了800多块钱。
上浮报销比例,大病救助、入院前三天门诊检查报销等诸多医保新政,解决了汤华鲁这次治病的六成费用。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保局局长张学峰介绍,整合后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破了地域与身份界限,虽然农村的居民报销比例仅比整合前提高了5%,但药品目录报销范围增加了1300多种,门诊慢性病种报销增加到45种。
不分身份、户口,报销比例一碗水端平。2014年,山东省除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还实施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到年底的时候就补偿了69万人,补偿资金10亿多元。而更早并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统一设定12个缴费档次,供参保人自主选择。集结着实施的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衔接办法,破解了两项制度不能衔接的难题。
山东省人社厅居民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刘前进表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特别时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就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实施,受益最大的就是他们。
统筹城乡是手段,改善民生是目的。在推进城乡社保统筹的同时,山东从实际出发,着力提高各项社保标准。今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已经是连续第11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也比上年提高60元,达到3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补偿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廷玉介绍,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统一并轨,变化的不单单是管理方式,由双轨制变为单轨制,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均等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目前,在山东,一个覆盖全省、城乡一体,涵盖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险种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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