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政府出台《常德市市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征地后人均低于1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16周岁以上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把
社保费用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60元。
《办法》明确,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地单位应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列入工程概算,计入用地成本,按照“谁用地谁负责”的原则,足额安排社会保障费用,不得减免或缓缴。同时,市政府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提取10%的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由被征地农民本人申请,经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按程序报批后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确定的参保对象,按年龄段分类给予缴费补贴。
《办法》强调,征地报批前,国土资源、财政、人社等部门必须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未落实社会保障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